欢迎访问中华商标网
《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
2011年04月20日来源:365备用网址器

商标代理分会就《律师事务所从事

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向会员征求意见

  近期,我会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来函,就有关《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为了更好地听取商标代理企业对该办法的意见及建议,代理分会通过邮件形式向分会副会长单位等十九家会员发送了征求意见函。目前,秘书处已将收到的会员意见及建议汇总,送交商标局相关部门。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
  • 电话:86-10-68014071
  • 传真:86-10-68018055
  • 邮箱:zhsbxh@saic.gov.cn
  • 协会微信
  • 协会微博
版权所有:365备用网址器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365备用网址器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365备用网址器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