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分会就《律师事务所从事
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向会员征求意见
近期,我会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来函,就有关《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为了更好地听取商标代理企业对该办法的意见及建议,代理分会通过邮件形式向分会副会长单位等十九家会员发送了征求意见函。目前,秘书处已将收到的会员意见及建议汇总,送交商标局相关部门。